IPO 观察|美的旗下美智光电IPO再终止原拟募资5亿元独立性问题被关注

  半岛综合体育红星资本局12月25日消息,美的集团(000333.SZ)控股子公司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智光电”)IPO再折戟。12月23日,深交所公告,因美智光电及其保荐人中信证券(600030.SH)撤回申请,该所决定终止对美智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并非美智光电首次IPO失利。2021年6月,美智光电就曾递交材料并获受理,但在经过三轮审核问询后,最终在2022年7月撤回材料。今年4月19日,美智光电第二次递交材料,但于8月收到二轮审核问询后一直未予回复,直至此次撤回。

  在整个美的集团业务中,美智光电主要从事照明及智能前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至2022年,照明业务贡献的营收在持续提升,占比从64.05%升至77.85%,金额从5.02亿元涨至7.08亿元。与此同时,智能前装业务的营收及占比逐年下滑。

  招股书显示,美智光电终端地产客户较为集中,两大客户中的一个是关联公司美的置业。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实际销往美的置业的金额分别为1.31亿元、1.32亿元、1.29亿元,占对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8%、14.30%及14.21%。

  另一个大客户则是“出险”房企碧桂园。但随着2022年碧桂园营业收入下滑,公司通过佛山亨荣实际销往碧桂园的金额也明显下滑,合计金额由2020年的1.49亿元降至0.92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2022年的整体营业收入,也从前一年的9.26亿元下滑到9.11亿元。不过2022年净利润较前一年有所增长,从7689.8万元涨至8327.1万元。

  美智光电也在招股书中提示,公司可能面临房地产行业市场波动的风险,“如未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或相应的房屋装修市场出现下滑,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与首次IPO相同,美智光电此次拟募资资金约5.06亿元,其中1.61亿元用于智能前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但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智能前装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一路下滑,从2020年的90.05%降至2022年的70.46%。

  对此,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及保荐人结合各期产能利用率、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市场相关政策变动、报告期内智能前装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募投项目达产情况,说明未来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美智光电回复称,公司现阶段产能利用率较高,且OEM产量较大,现有产能无法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公司所处照明及智能前装行业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发展潜力。

  从股权结构看,美的集团直接持有美智光电5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美的创投间接持有美智光电6.7%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该公司56.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招股书中,美智光电也针对独立经营情况,从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具体到业务上,该公司表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申报文件显示,2018年、2019年,美的集团将智慧家居的部分智能产品业务通过业务合并的方式整合至美智光电。报告期内,美智光电向关联方采购物流运输服务,售后安装、维修及售后咨询服务,商标、IT系统及平台管理服务,支付分销佣金和宣传服务费,租赁仓库及办公室。前次申报情况显示,美智光电IT系统未完全与美的集团独立。2022年,美智光电与宁波美美家园、美的集团、美的电子商务的关联交易金额有所增加。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美智光电在业务、资产、人员、技术、系统发展的过程,与美的集团业务的联系,还要求该公司结合使用美的集团商标、房屋、系统、运输服务、售后安装及咨询服务、线上分销及宣传服务情况,前述服务或资源对公司重要性、未来计划使用情况等,说明业务、资产、人员、技术、系统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深交所还要求说明终端客户为美的置业或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比、交易价格公允性;公司各销售渠道与美的集团客户重叠情况,结合重叠客户交易价格、毛利率水平等说明向重叠客户销售价格公允性,同时说明与美的集团是否存在供应商重叠情况及交易价格公允性。

  最后,公司被要求结合销售团队建设、销售渠道变动情况、线下销售渠道与美的集团销售渠道重合度等,说明线下销售渠道是否独立,是否存在依赖美的集团销售渠道转介客户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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